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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早

李金早
  

 

    李金早,男,汉族,1958年1月生,湖北仙桃人,197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获世界经济专业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1988年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商务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1974.07——1976.12,湖北沔阳县红坛公社(柳集公社)鄢湾大队民办教师、公社话务员、通信员、公社党委办公室办事员、统计员;   
    1976.12——1978.12,中南财经大学农业经济系农业经济专业学生;   
    1978.12——1982.02,中南财经大学农业经济系教师;   
    1982.02——1984.12,武汉大学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4.12——1986.02,国家财政部财政研究所工作;   
    1986.02——1988.10,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1988.10——1991.06,国家计委体改法规司主任科员(其间:1989.12—1990.01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马科里大学访问学者);   
    1991.06——1993.01,国家计委体改法规司经济体制处副处长、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   
    1993.01——1996.08,国家计委政策研究室经济体制改革处处长、综合处处长(其间:1994.01—1994.03英国伦敦大学皇后玛丽学院访问学者;
    1994.08—1996.08挂职任广西桂林市副市长);   
    1996.08——1997.05,广西桂林市副市长,兼桂林市高新开发区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七星区委书记;   
    1997.05——1998.09,中共广西桂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桂林市高新开发区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七星区委书记;   
    1998.09——1998.10,中共广西桂林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1998.10——2001.10,中共广西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10——2001.12,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12——2002.02,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桂林市委书记、市长;   
    2002.02——2002.10,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桂林市委书记;   
    2002.10——2003.0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2003.04——2003.09,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兼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3.09——2003.12,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3.12——2004.02,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兼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4.02——2004.11,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兼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4.11——2006.01,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兼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6.01——2008.01,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8.01——2008.0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兼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04——2011.10,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2011.10——,商务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1年11月24日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李金早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请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