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浏览名人传记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徐绍史

徐绍史
  
  徐绍史,1951年10月生,浙江宁波人,长春地质学院(现吉林大学)大学普通班学历,在职经济学硕士,1969年4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12月任国务院副秘书长(2007年6月被免去国务院副秘书长职务)、机关党组成员。2007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徐绍史为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至2013年3月)。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土资源部部长。中共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现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1977年至1980年,在长春地质学院工程地质专业(现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学习。
  1993年至1996年,在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全日制脱产学习并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1969年至1971年,为吉林省汪清县插队知青,随后在汪清县食品厂、罗子沟公社、县工业局工作。
  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年至1980年,在长春地质学院水工系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专业学习。
  1980年3月起,地质矿产部干部,历任地矿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干部、部领导秘书,部办公厅副主任、主任等职。
  1991年至1993年,挂职广东省地矿局副局长,1992年11月兼任深圳市地质局局长。
  1993年10月起,历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一局副局长、局长。
  2000年12月起,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07年4月起,任国土资源部部长(至2013年3月)、党组书记,兼任国家土地总督察(至2013年3月)。
  2007年10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11年11月1日,当选中国地质学会第39届理事会理事长。
  2012.5.8---兼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第一政治委员,黄金指挥部党委委员、常委、第一书记。
  2012年11月14日当选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13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